巡回审判解赡养纠纷 家门口普法更有实效
作者:睢宁县人民法院 郭依欣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次数:2753
“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睢宁法院李集法庭把法庭搬到村委会,就地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并邀请李集司法所所长、王铺村村委会成员及村民群众参与旁听庭审。
原告周某84岁高龄,因与部分发生矛盾,子女不愿意赡养老人,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单靠养老金无法满足生活需求,无奈之下,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受理案件后,为尽快解决老人赡养问题,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老人所在村委会进行巡回开庭,同时也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开庭前几天,承办人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系约谈等方式多次与原被告取得联系,并对案件大致情况进行了解。并充分听取原被告各方的意见和诉求。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当事人诉请,严格审查每一份证据,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活动有序开展,案件顺利审结。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件情况,向旁听村民宣讲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相关法律,从子女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的权益保护、维权方式等方式进行了普法宣传。李集司法所王所长,结合本次庭审主题,通过一则小故事,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讲述赡养老人的中华传统美德。
此次巡回审判,将案件审理过程变成普法课堂,让司法更“接地气”。在场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形式非常好,在家门口就能观看到审判案件全过程,深刻了解到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