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法院联合司法局、律协开展实习律师进法院实践活动
作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时琼芳 发布时间:2023-02-28 浏览次数:3146
选派实习律师进法院是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提出的“探索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律师到法院实习,担任司法辅助人员制度”要求,是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帮助青年律师从业起步阶段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
2月23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吴中区司法局、吴中区律协首次联合开展实习律师进法院实践活动。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张永平主持活动,党组书记、院长董启海,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钦,律协会长徐军,律协秘书长陈俊凤出席活动,相关律所负责人及4名实习律师参与。
会上,董启海院长、王钦局长、徐军会长共同签订协作协议。随后,饶志翔、姜中枢、张志浩、李璟毅四名实习律师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就如何做好这项活动以及常态化开展活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徐军会长表示,希望实习律师珍惜机会,勤勉工作,遵章守法,进一步提升实习律师的职业技能,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王钦局长指出,一是高质量完成实习活动;二是加强青年律师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合作。董启海院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定政治立场;二是恪守法治初心;三是确保工作实效;四是严守纪律规定。
座谈会结束后,4名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后续实习律师将以司法辅助人员的形式在法院工作。该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促进了法官和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