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月24日下午,兴化法院联合市监局、行政审批局,召开破产企业登记事项办理联席会议,研究出台《关于破产企业登记事项办理的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该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花兴柏,市监局副局长崔广权,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科科长倪凤友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花兴柏简要介绍了兴化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破产企业登记事项办理的操作指引》(初稿),《指引》从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推动信息互通共享、规范破产企业变更登记、推进破产快捷注销、加大破产挽救功能、持续公益强制清算试点工作等6个方面对破产审判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民二庭法官助理袁晓强针对《指引》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就破产案件中管理人面临的疑难复杂问题和参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局就破产案件中常见的破产企业档案查询,破产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破产企业信息互通共享等问题进行补充修改。最终,通过不断修改完善,三部门现场签署了《指引》正式稿。

今后,兴化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协调,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享工作进展、高效解决突发问题,让《指引》真正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