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强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张飞飞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3626
3月2日,溧水法院组织召开南京华辉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杭鸣担任审判长,与员额法官高传法、芮敏依法组成合议庭。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以及职工代表等各方参加了会议。
南京华辉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区域一家规模较大、影响力较深的企业,因深陷债务危机,企业陷入困境。2022年8月12日,溧水法院作出(2022)苏 0117 破申 6 号《决定书》,决定对该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依法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管理人接管企业后,发现该公司与其关联的两家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高度混同,单独进行重整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故向本院申请对上述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由于本案涉及三个关联企业,债权人人数众多。溧水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破产审判团队第一时间主动对接作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对各项工作予以切实引导、支持与保障,为重整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保障重整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三家公司的合并重整有利于最大限度保护相应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关联企业的债权人公平实现债权,纠正关联企业之间的利益输送等行为。
当天上午,在杭鸣院长主持下,该公司合并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整个会议过程有条不紊、规范高效、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杭鸣院长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工作具有依法促进市场主体再生或有序退出,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作用。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亦为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溧水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降低破产审判成本,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