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3月7日,新沂法院对涉某健身会所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进行合并公开审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消保委相关人员旁听庭审。

庭审前,承办法官向人大代表、消保委相关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双方争议焦点,并解答诉讼参与人关于诉讼程序的相关疑问。庭审中,原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人大代表、消保委相关人员认真旁听,整个庭审秩序井然、节奏紧凑。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该院副院长王晓明向人大代表以及消保委相关人员介绍了我院前期开展示范诉讼及案件调解情况。人大代表对庭审进行了评议,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代表们一致认为,承办法官对整个庭审节奏把控到位、庭审程序规范,体现了法官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职业素养。消保委相关人员表示,在今年“提振消费信心”主题下,法院公开审理消费纠纷系列案件,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为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与会人员就案件审理及化解工作进行充分探讨,并表示,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要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各方合力,从消费者和经营者两端发力,一方面加强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规避消费风险,引导消费者正确安全消费,科学理性维权;另一方面加强消费监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主动对接消费者需求,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从而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