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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等问题导致双方持续发生纠纷,如皋法院民一庭的李来忠法官作为“杜开林”式团队的一员,践行实干笃行的作风,实地勘查,现场调解,最终双方就装修装潢损失达成一致。

原告陈某于2012年购买了位于如皋某镇区两个相邻的商铺。商铺共两层,装修后,陈某将一楼用于经营,二楼用于居住。随后,陈某又将商铺出租给多人,租户使用过程中发现两层铺面墙壁出现了漏水等现象,导致无法经营和居住,随即退租。原被告曾就案涉房屋的赔偿多次商谈却总是无疾而终。商铺旷置许久,铺内墙壁剥落、渗水发霉,无法自用,他人也不愿租赁,陈某最终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如皋法院,要求赔偿装修装潢和租金损失近80万元,此外维修费用根据鉴定结果给付。

承办法官李来忠在阅卷中发现原告主张21万余元的装修装潢损失。经过与双方的沟通,被告表示这处商铺即使是重新装修也达不到21万余元,原告遂要求对装修装潢损失进行司法鉴定,双方僵持不下。李法官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也为了节省当事人的鉴定时间和费用,决定同原被告实地走访案涉商铺,核查具体的损失金额。

第二天一早,李来忠与原被告双方到达案涉商铺,开始针对损失项目表和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核对,测量面积、按照原告诉请的用材单价计算每一个项目具体的赔偿价格:脚踩每一处地砖,看是否有空鼓情况,有多少地砖存在这样的情况,80*80的地砖单价几何,最终地砖这一项赔偿共计几何……

核对过程中,李来忠法官强调:“哪些是由于漏水导致的损失,哪些是十年使用过程中的合理折旧,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地核定损失。”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逐项核对,终于确认案涉房屋因漏水等问题造成的装修装潢损失合计50000元。他当场制作笔录,双方确认并签字。纠纷化解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另外原告所提出的租金损失费用还需通过庭审进一步查明。

如皋法院民法庭分管院领导周云表示:“法官实地勘查,让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是对枫桥经验的传承,也是对‘杜开林’式办案理念的践行,把实事办到了群众心坎上,让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司法获得感、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