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在孩子们心中播下绿色的种子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徐慧 肖宁瑶 发布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2871
“为什么这次的法治课要出校门呢?法院是干什么的?开庭的地方是什么样?”日前,如皋师范附属开发区小学六(5)班的同学们带着这样的疑问,走进了如皋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
“同学们,大家好!欢迎你们来到如皋法院家事法庭。”在书记员林莉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庄严的庭审室、“王桂兰”家事调解工作室等地方,了解庭审室及调解室的结构、法槌的作用、诉讼参与人及法官座席的设置、庭审纪律等。
在“法伴成长”少年家事权益司法保护基地、亲子互动室和压力缓解室里,同学们惊讶地发现了和庄严的法庭截然不同的“游乐场”,感受到开发区法庭作为家事法庭的“特殊”之处。
最后,法治副校长沈寿平以《从我做起,共同守护长江》为题开展法治宣讲。她通过一张张图片、一个个小视频、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将讲解与提问相结合,由浅入深地讲述了“十年禁渔”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的重要性,引导同学们认真思考如何从自身做起、共同守护好美丽长江。
带队的丁荣华老师表示:“这次走出校门的法治课,让孩子们对法律、法庭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和体会,孩子们更好地学习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此次活动的开展在孩子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激发他们主动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传承公平正义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