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乡贤齐联手 “评理说事”解心结
作者: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夏宇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3729
“感谢法院,感谢耿会长,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就把我们之间的矛盾化解了。我们今后不仅要在经营中讲究诚信合法,还要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他人,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双方当事人激动地握住贾汪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乡贤协会会长耿德堂的手。
3月10日下午,江苏徐州贾汪区人民法庭塔山人民法庭邀请贾汪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乡贤协会会长耿德堂参与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塔山法庭庭长仇慎齐简要介绍案情后,耿德堂会长便充分发挥乡贤“人地两熟”优势,对案件及时介入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近年来,徐州贾汪法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乡贤熟悉乡规民约、熟悉村情民意的独特优势,凸显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集成效应,打造“网格吹哨+乡贤调处+法庭跟进”的多元解纷乡村治理联动模式,促进法官与乡贤对接工作顺利开展,促进辖区社会治理效能和社会文明程度双提升,为乡村振兴发展奠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主动对接形成合力 锚定基层治理“主航线”
贾汪法院整合基层法治资源,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设立诉讼服务点、建设法治文化长廊,确保法庭辐射影响力不因偏远而衰减。主动对接园区党委政府综治中心、村委会、基层网格,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实现矛盾联合排查,纠纷联动化解。用活乡贤有威望、懂民意、易接近、好协调的优势,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发挥司法引领和规范作用,针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塔山法庭主动对接,积极开展法律风险预警、纠纷即时调处、依法维权指引、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基层组织依法迅速处置各类纠纷,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实现“小事不出自然村、大事不出行政村”。
健全机制多维参与 画好基层治理“同心圆”
贾汪法院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法院与乡贤对接调处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网格员、乡贤与法庭信息通联制度。成立“乡贤与法庭对接工作室”,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吹哨”预警作用,对网格员吹哨反馈的纠纷预警信息,乡贤工作室与法庭及时登记关注、分析研判。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纠纷多发的原因,共同商讨解决纠纷预防措施。建立乡贤与法庭联合调解制度,充分利用乡贤、法官各自优势,强化民风民俗民意习惯等与政策法律的融合,充分发挥融合优势的解纷功能。建立乡贤与法庭互相委托工作衔接制度,对双方参与调解工作路径作出明确指引。建立乡贤调解书司法确认制度,对乡贤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共同申请,法庭及时予以司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建立乡贤、网格员培训能力提升制度。通过专题授课、旁听庭审、共同实战调解案件等方式,培训提升乡贤、网格员的调解化纷能力。建立乡贤、网格员使用激励制度。对在调处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乡贤人员、网格员,予以批准聘任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强化乡贤文化引领 激活基层治理“内驱力”
贾汪法院在矛盾纠纷调解和案件审理过程中,以修复当事人关系为导向,传承和发扬乡贤文化,同时融入现代法治理念,综合运用情理、法理、伦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加强对村规民约的指导,依法支持基层组织依据村规民约处理公共事务,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参照适用村规民约解决纠纷,形成村规民约为基础规范的源头预防。针对村规民约中不成熟的地方,通过“法律体检”的方式从法律实施、尊重民意的角度进行完善,特别是注重法治思维的渗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在赡养、继承、彩礼等常见涉农民事纠纷中邀请乡贤参与,充分将民间习俗、家风家训引入司法裁判中,使司法结果更加接近大众情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案结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