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作者:扬子晚报 薛玲 马燕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次数:5093
大闸蟹短斤少两、物业公共分摊怎么算、快递丢了如何赔付……
3月15日,2023年江苏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举行。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去年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稽查十大典型案例。江苏省消保委、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江苏省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江苏省检察院发布了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保价和价值不同,手机丢了咋赔?
2021年3月,陈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寄送苹果手机两台, 保价金额12000元。货物送达后,收件人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现场开箱验收,发现包装盒中的手机不翼而飞,其他配件完好,该两部手机价值2万余元。快递公司后依据保价金额向陈某赔付12000元,剩余款项未赔付。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差额损失。快递公司辩称陈某自愿选择12000元的保价金额,其有权依据保价条款限制赔偿责任。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两部手机在寄送过程中一直处于快递公司的控制之下,其无证据证明案涉手机的丢失系因运输过程中的合理风险、货物本身性质或不可抗力所导致,且在收货时快递包裹完好唯独丢失两部手机,快递公司无法说明手机丢失的具体原因,综合以上情况,能够反映快递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过失,故不能引用保价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遂判决快递公司在保价金额之外足额赔付陈某的损失。
结余的公共能耗分摊费被“吞”了
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自2018年1月至2022年4月,以代收代缴费的名义,按照0.30元/月/㎡、0.41元/月/㎡和0.80元/月/㎡不等的标准,向不同业主群体累计收取公共能耗分摊费约263.22万元。其间,项目产生的公共能耗费总计约180.48万元,结余82.74万元,但结余的费用并未退还给业主。此外,当事人在收取汽车停放费的同时,又从收取的公共能耗费中截取了停车场区域的能耗费50.13万元作为自己的经营利润。
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退还多收价款的同时,并处罚款45万元。
奶茶伴侣中检出违禁物质
泰州市兴化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其通过微信昵称为“鹏某葛”的朋友圈中购得减肥产品套装,服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并呈加重趋势。该局立即将样品送至泰州市药品检验院,检测后发现,该奶茶伴侣中检出违禁物质西布曲明成分。
因涉嫌犯罪,兴化市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移送至兴化市公安局,并会同公安部门赶赴多地,捣毁制假售假窝点和可疑物品。截至2022年3月底,抓获涉及5省的犯罪嫌疑人14人,涉案金额达2600万余元。
网售大闸蟹多次被查出短斤少两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苏州阳澄湖蟹赢天下生态水产有限公司的网店、某电商平台“阳澄联合旗舰店”进行抽查时发现,当事人2次被抽检的大闸蟹规格均未达到约定的重量,存在短斤缺两行为。因当事人2020年、2021年经营的大闸蟹也存在缺斤少两,且被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处罚,上述抽检证实当事人未对违法行为予以改正,相城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从重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5万元。
消费者“撸猫”被抓伤,经营者赔偿
2021年5月,颜某到某宠物工作室消费,工作室向其提供“撸猫”服务。其间,一只白猫突然跳至颜某腿上将其抓伤。后颜某监护人带颜某到医院就诊并注射相关疫苗,共计支付1500余元。因颜某向宠物工作室索赔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虽然工作室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但颜某对损害的发生亦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工作室作为饲养人与管理人应当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工作室赔偿颜某医疗费及维权产生的交通费16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