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案例出炉
作者:江苏经济报 朱梦笛 周凯航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次数:4867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法治环境,3月15日,省法院与省消保委共同发布江苏省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消保委副主任李玉生介绍,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共计受理消费投诉约27万余件,全省法院系统一审受理涉消费纠纷案件约4.5万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变化,本次发布的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也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
聚焦“预付式”消费 直击传统消费痛点难点
近年,预付式消费模式中的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转卡退卡难、商家携款“跑路”等问题频发,进而导致消费者维权难、成本高等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中,消费者预先支付价款而后进行消费,经营者在长期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取得了主动权,而消费者往往将承担更多的风险。且预付式消费合同多由经营者事先拟定,通常包含“概不退款”的格式条款,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亦会受到较大限制。
某公司系游泳健身会所的经营者,2020年11月,杨某与该公司签订《私教合同》并充值了100节私教课,费用18000元。合同载明,会员或会所均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个教练或者更换指定教练。杨某随后参加的11节课程,该公司分别指定了三名教练指导,此后又再次更换指定教练。杨某认为公司频繁更换教练已经影响到了其训练的系统性与计划性,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课时费。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认为,频繁更换教练无疑会对杨某的个人体验产生严重影响,私教合同的目的已经难以实现,杨某向某公司表示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亦表明双方之间的信任基础丧失,应允许杨某解除合同。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酌情判决某公司退还杨某12000余元。
紧跟时代步伐 规范“新消费”健康发展
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是新兴消费的明显特征。消费领域不仅要盘活存量,更要创造增量,既要有传统消费领域的转型升级,又要有服务消费和新兴消费的扩能增效。伴随网络消费兴起,快递业已走进千家万户。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物流服务的同时,对快递运输的安全问题也越发重视。2021年3月,陈某通过某快递公司寄送价值2万余元的苹果手机两台,保价金额12000元。然而,当收件人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现场开箱验收时,发现包装盒中的手机不翼而飞。快递公司却只依据保价金额向陈某赔付了12000元。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差额损失。快递公司辩称陈某自愿选择12000元的保价金额,其有权依据保价条款限制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案涉两部手机在寄送过程中一直处于快递公司的控制之下,其无证据证明案涉手机的丢失系因运输过程中的合理风险、货物本身性质或不可抗力所导致,且在收货时快递包裹完好唯独丢失两部手机,快递公司无法说明手机丢失的具体原因,综合以上情况,能够反映快递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过失,故不能引用保价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遂判决快递公司在保价金额之外足额赔付陈某的损失。
当前,年轻人正在成为新消费时代的主力军,乐于尝鲜、喜欢新奇是该群体的显著消费特征,由此催生出了一批新兴消费行业。“撸宠”消费,作为备受年轻人喜爱的新兴业态,已火遍各大城市,但轻松娱乐的背后也隐藏着宠物伤人的隐患。2021年5月,颜某到某宠物工作室消费,工作室向其提供“撸猫”服务。其间,一只白猫突然跳至颜某腿上将其抓伤。后颜某监护人带颜某到医院就诊进行伤口处理并注射相关疫苗,共计支付1500余元。颜某向宠物工作室索赔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虽然工作室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但颜某对损害的发生亦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宠物工作室作为动物的饲养人与管理人应当对颜某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宠物工作室赔偿颜某医疗费及维权产生的交通费1600余元。
关注消费增长点 服务保障全面促进消费
全国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后,文化旅游产业率先复苏。文旅产业的产业链长、关联产业多,其复苏对促进国内需求的全面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障游客人身安全,是对经营者开展文旅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和前提。江苏法院在审理涉及文旅产业纠纷案件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保障放在首位。
某公司是某嘉年华景区的经营者,该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为该公司,营业场所为嘉年华景区。该公司将景区内的骑马场交给魏某实际经营。本案原告为未成年人,随其父亲在骑马场骑马过程中跌落致颅脑损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魏某、某公司、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17万余元。法院认为,魏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原告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某公司将骑马场交由魏某经营,其应当与魏某承担连带责任。原告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自行骑马,对损害发生亦存在过错,相应减轻经营者20%的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对某公司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承担保险赔偿责任。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3万余元,魏某和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3千余元。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李玉生表示,本批十大案例的发布,旨在以典型案例引领裁判规则和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引领良好社会行为风尚、促进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营造良好消费法治环境,进一步助力提振消费信心。下一步,江苏法院将继续加强与省消保委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全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法治环境,为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