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足监管“工具箱” 打好维权“组合拳”2022年江苏为消费者挽损2.7亿元
作者:江苏法治报 施琛耀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次数:5281
今年3月15日是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3月15日,省消保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江苏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直播活动。活动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采取“云直播+图文视听+网络宣传”等方式,开展一系列活动。副省长胡广杰出席并讲话,省消保委主任邢春宁、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文浩出席活动,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沈海斌在直播活动上致辞,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消保委副主任李杰主持直播活动。
着力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建成全国首个省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建立联动化解重大民生类消费纠纷工作机制,受理投诉举报192.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积极助力消费加快恢复,制定落实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42条任务清单,联合线上外卖平台发放“助企纾困 促民消费”专场红包2500万元,撬动消费近1.5亿元;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新增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5万家,新认定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区域438家;在中消协发布的2022年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江苏在总排名和前十名占比数上蝉联“双第一”……一连串充满“含金量”的数据,彰显了江苏市场监管部门、各级消保委组织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着不让“强监管、严执法、优供给、聚合力”的辛勤付出和履职尽责。
胡广杰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消费监督、维权服务、教育引导等,在工作中细化颗粒度、增强创造性、提升服务力,更高水平强化对消费者整体利益的保护,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保障人民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实现良好开局作出贡献。
沈海斌在致辞中指出,过去一年,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用足监管“工具箱”,打好维权“组合拳”,着力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积极助力消费加快恢复,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为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机结合起来,保障消费安全、维护消费公平、提升消费品质、共治消费环境。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当日的活动中,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发布了2022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发布了2022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薛强发布了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稽查十大典型案例,省消保委秘书长陆惜春发布了江苏省居民消费意愿及维权认知消费调查报告。
活动现场,省消保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签订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优化消费环境 为助力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共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