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破产审判法庭助349家企业重获新生
作者:人民日报客户端 尹晓宇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10203
3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2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金飚介绍,2022年,江苏各级法院牢牢贯彻“应收尽收”破产理念,坚决破除破产申请受理法外门槛,市场主体破产退出通道进一步畅通,全省法院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6359件,同比增长41.50%。
积极探索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率先破题空壳企业、失联企业等经营异常企业退出难题,向市场有效释放大量名称资源、监管资源,全省法院新收强制清算案件8062件,同比增长565.73%。
案件审理中,江苏各级法院坚持“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原则,持续加大企业破产挽救力度,审结破产重整、和解案件332件,通过运用破产重整、和解、预重整、预和解等多种机制,帮助南京建工、澄星集团、力信公司等349家企业重获新生。充分发挥破产制度资源要素配置功能,运用破产程序释放沉淀资产3873.43亿元,安置职工5.74万人,盘活土地房产3088.06万平方米,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坚持以“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为引领,破产审判工作效率跑出加速度。全省法院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6356件,同比增长60.79%,破产案件结案率达到68.02%,同比提高11.84个百分点,宿迁、扬州、南通等地破产案件结案率超过80%。审结强制清算案件 8018件,同比增长617.82%,强制清算案件结案率达到95.97%,同比提高16.75个百分点,宿迁、南通、盐城等地强制清算案件结案率超过99%,审判效率明显提升。
与此同时,各级法院坚持动真碰硬攻坚克难,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化解成效明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法院10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已实现清零目标。与2021年12月31日相比,5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由36件压降至10件,压降幅度达到72.22%,3年至5年未结破产案件由109件压降至71件,压降幅度达到34.86%,大部分地区已实现3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数量动态控制在破产案件总量1%以内的目标。
附:2022年度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综合运用多种破产制度工具,成功挽救大型民营企业集团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南京破产法庭)
2、创新引入预和解程序,探索更多上市公司挽救方式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解案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3、精准识别企业重整价值,积极赋能困境企业重生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重整案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4、出售式重整实现“腾笼换鸟”,协同式推进挽救配套企业
——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阿尔贝尔化工仓储(泰兴)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泰兴市人民法院)
5、以刑事手段打击破产逃废债,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
——宿迁通元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6、府院协同引入优质投资人,稳企稳岗提升企业重整质量
——格朗富(苏州)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7、精准识别、跨域联动,合力化解困境企业债务危机
——江苏集群图腾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集群软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高效配置排污权要素资源,推动地方经济绿色发展
——江苏荣泽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射阳县人民法院)
9、巧用行政协议容缺拍卖,破解无证房产处置僵局
——淮安市天中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涟水县人民法院)
10、运用破产和解挽救涉农企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江苏白龙马面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东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