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满树桃花,执行法官做了一个决定……
作者: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余嫚 华蓉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11417
“老倪,你考虑好了没有,这树砍是不砍?”
“李法官,不砍了不砍了,还是按照你之前商量的来吧。”
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朝烟。三月,桃花盛开,是生机也是希望。淮安区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李安亮站在田埂上,看着漫天的桃花,陷入了深思。
思绪回到2013年10月13日,被执行人老倪与乡政府就兴建养殖项目初步签订了《协议书》。2013年11月,李码村和高陈村村民们将两村的土地交给乡政府管理和经营,乡政府将土地承租给老倪从事养殖业,与老倪签订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并约定了承包期及租赁费用。2018年9月,因老倪长期拖欠租金,乡政府作为原告向淮安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租金。
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老倪将承租的土地上附着物(猪圈、羊圈、储藏室、花木等)清除之后交还给原告,并支付租金及占有使用费,自2018年9月14日起,按照每年65835元(69.3亩*950元/亩/年)的标准计算至交还土地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老倪并没有及时将土地还给原告,而是继续在土地上种植水蜜桃等花木,原告代表只得来到淮安区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拿到案子后,执行法官李安亮先去执行现场勘验了一番,当他下车的一瞬间,映入了满眼粉色的花瓣,原来,被执行人老倪夫妻俩在这123亩土地里种植了200多棵水蜜桃树以及数百颗的景观树。
“李法官,这些桃树是我前两年种下的,每年的收成还不错,卖水蜜桃的钱我都用来还债的。”老倪告诉李安亮,他因经营不善,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每年就靠这点桃树卖钱还债。“这不,去年还种了点景观树,本想着赚点钱,结果你们要我自己把树砍了!”
李安亮一边听着老倪的介绍,一边围着桃林观察,离树林不远处,还有一片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一打听,原来这些是老倪准备用来养殖猪和羊的,猪圈和羊圈都盖好了,却因为拖欠外债无力饲养。
“老倪,你也确实困难,但这土地也是村民交给镇政府管理的,不解决不行。要不这样,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看能不能找个好办法解决。”李安亮把老倪带到原告代表那,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一开始,调解并不顺利,双方内心都有些抵触,对李安亮提出的以树抵债的方案并不赞同。
“一棵树抵500,否则谈都不要谈!”
“我们要树干什么,让他把树砍了吧。”
眼看调解不成,李安亮分开了双方当事人。他带着乡政府工作人员来到那片桃林,“再过几个月,桃树就要结果了。老倪说他种植的水蜜桃品种很好,每年能卖上好价钱。我认为村民拿到自己的土地后,应该也不会舍得将树砍掉的。”
看着乡政府工作人员不吭声,李安亮又趁热打铁劝说老倪:“你要价有点高了老倪,村民们要你的树也没什么用。”
“我那可是上好的水蜜桃树!”老倪不服气。
“再好,那土地你得还给人家吧,退一万步讲,你把树移植了,能保证今年结果吗?”
老倪不说话了,过了一会儿,老倪同意了李法官的说法,愿意以树抵租金,经过又一轮的调解,双方都同意将这300棵的树折抵10万元的租金。
新的问题来了,老倪已经拖欠了五年的租金,按照每年65835元的标准,他还剩二十万左右的租金没有给付。还有一个问题,空置的猪羊圈还没有清除,这也是原告申请执行的一部分。
李安亮去找老倪谈这事的时候,老倪双手一摊:“李法官,不是我不配合你,我家的实际情况你也是知道的,是我实在没钱请人来清除了。”
无奈之下,李安亮决定强制拆除。3月25日早上七点半,淮安区法院执行局共出动27名执行干警,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和检察院同志一同前往执行现场,准备强制执行。
到达现场后,李安亮发现,老倪已经带着一个人在拆猪圈的钢棚。“我这不是想着自己拆下来还可以卖废品回收点钱。”老倪向李安亮解释道。
这个时候,乡政府工作人员也赶来了,看到老倪要将猪圈拆除的材料卖钱,双方就卖废品的钱归谁起了争执。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钱也是替两村的村民们要回来的,老倪差他们租金,卖出去的钱应该归原告支配。老倪认为,这猪圈是自己盖的,卖掉的钱当然归自己。
眼看双方矛盾又起,李法官拉开双方,再次调解起来。无意中李安亮看到边上站着一个陌生人,便问了这是谁,老倪介绍说那是回收废品的人。李安亮立马问这些拆除的材料能收多少钱,收废品的人估算了下估计才一万左右,双方都觉得这么多猪羊圈拆了才这么点钱,太可惜了。
李安亮耐下性子劝说,如果强拆只有这么点钱,结果双方都不满意,不如将这些猪圈留下来折抵剩下的一部分租金,怎么也比当废品卖的划算!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这六间猪圈折抵八万元的租金,剩下的租金分期给付。
“李法官,夏天记得来我们镇上吃桃啊。”事情解决了,大家皆大欢喜,村里代表们热情地邀请李安亮去村里吃桃。
老倪也为解决了一桩烦心事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李法官,也别忘了来我家坐坐,桃子没得吃,热水还是有的!”
“哈哈哈哈哈!”阵阵爽朗的笑声从漫天粉色桃花中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