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广大群众能够及时拿到“真金白银”。3月28日清晨,溧水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主要目的是惠民生、暖民心。执行干警们提前对涉案被执行人进行摸排,根据不同案情制定针对性执行方案。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既释法说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又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打击被执行人嚣张气焰。

凌晨五点半,初春的早晨还带着些许寒意,溧水法院执行局干警集结在执行局大厅,吹响“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号角。此次行动由执行局副局长卞卫明指挥,共出动执行干警三十余名,兵分三路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杨某与黄某因交通事故纠纷向溧水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多次联系黄某,黄某都以生活困难为由拒不支付赔偿款。

当天上午,执行人员一行来到黄某所在小区,黄某不愿意还钱,便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来到法院后,执行人员对黄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后果,在执行人员的劝说下,黄某终于同意分期归还,并与申请人达成了长期和解协议。

李某拖欠吴某交通事故赔偿款多年,吴某申请执行后,执行承办人多次联系李某,但李某以自己没钱为由拒绝履行。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本案承办人敲开李某的家门,出示证件后,将李某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到法院后,态度强硬,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承办法官在对李某进行劝说无效后,对其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和预罚款通知书。慑于司法强制力,李某通过亲友付清全部执行款共5万元,本案顺利执结。

此次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共出动执行干警31人,警车7辆,共拘传被执行人2人,搜查5次,达成和解1件,执行完毕1件,共计执行到83000元。

民生无小事。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胜诉权益最大程度兑现。下一步,溧水法院将建立常态化集中执行制度,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快兑现胜诉权益,切实保障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