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学学生零距离旁听庭审 面对面以案学法
作者: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朱来宽 发布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3092
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4月3日,宿迁中学新疆班90余名学生走进宿城法院,旁听一起侵害商标权案件庭审,让学生“零距离”接触庭审的方式感受审判流程及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这起案件的简要情况为,原告是知名白酒酿造企业,并创下白酒企业同时拥有五个驰名商标的记录,在国内外屡获殊荣。“洋河”“蓝色经典”等产品品质卓越,得到公众高度认可。第3338085号商标均是洋河酒厂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核准类别为第33类酒类商标,均在有效期内。2020年1月6日,原告经证据保全公证在阜宁县某超市有限公司购得外观标有“江苏洋河某酿酒厂、蓝色贵宾经典”等字样的酒一件及其他白酒。2019年12月26日,原告经证据保全公证分别在另外两家超市购得外观标有“江苏洋河某酿酒厂、蓝色贵宾经典”“江苏洋河某酿酒厂、红花瓷”等字样的酒一件及其他白酒。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易使一般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侵害了其商标权。2023年1月16日,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宿迁市洋河镇某酿酒厂、投资人王某某、阜宁县某超市有限公司侵害其商标权为由,向宿城法院提起诉讼。
随着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法官围绕当事人争议焦点,确定庭审调查重点,有序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法有序开展,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个人诉求和意见,诉讼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官在案件庭审中,注重做好“析理释法”,让庭审现场变成学法课堂,为同学们呈现了一场程序规范、紧凑有序的庭审活动。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活动受益匪浅,这次活动让他们更进一步感受到法律的正义与威严,增强了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同学们通过真实的案例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会更加警醒,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守住法律底线。同时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到法院观摩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