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召开“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成立暨南京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作者:南京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4034
4月6日,南京中院召开“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成立暨南京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负责人王俊向媒体和社会公众发布了南京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白皮书;民五庭副庭长姜欣发布了南京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宣传处副处长程文军主持。
南京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
案件数量逐年持续稳步上升。2013年至2022年期间,共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和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389件,受理案件数从2013年的64件,增长至2022年的472件,受理案件数量基本呈稳步上升趋势。
案件类型多样,新类型案件持续增加。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104种案由,既包括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传统案件类型,也包括涉跨境电商、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备用信用证、独立保函欺诈责任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涵盖投资、金融、跨境贸易等多个领域。
案件主体地域分布广泛。当事人来自美国、英国、意大利、日本、新加坡、伊朗、英属维尔京群岛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涉外民商事案件总标的额较大,整体呈增长态势。2013年-2022年,涉外民商事案件收案标的额达人民币182.98亿元,年收案标的额从2013年的人民币2.80亿元增加至2022年的38.97亿元,整体呈逐年增长态势。
南京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的探索实践
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恪守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南京法院与全国20家法院会签《服务保障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为“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出台护航自贸区建设十七条举措,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
深入实施审判精品战略,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涉外审判工作要求,精心办理一批国际影响大、法律效果好、社会评价高的精品案件,审理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临时仲裁裁决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全国首例承认和执行新加坡法院商事判决案入选最高法院涉“一带一路”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创新完善涉外审判机制,优化跨境送达、委托代理等诉讼流程,探索电子送达、在线委托见证等诉讼服务机制,破解涉外送达难题。2021年,南京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不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支持促进仲裁健康发展,与南京仲裁委员会签订指导意见,建立仲裁案卷协助调取机制,健全与仲裁机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诉讼仲裁工作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落实司法对仲裁裁决的有限审查原则,切实维护仲裁裁决的终局性。2013年以来,南京法院审理司法审查案件逾千件,依法审结一批具有规则意义和重大影响的案件。审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裁决案中,准确理解和适用《纽约公约》关于“公共政策”的规定,对于司法支持国际仲裁具有重要意义。
健全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涉外审判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贯穿到涉外审判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经过多年发展,南京法院打造了一支人员力量强、知识背景和审判经验丰富、专业化程度高的涉外商事审判队伍。目前,南京两级法院共有涉外商事法官、法官助理15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12人,多名法官拥有国际法、英语等专业背景。拓宽专业知识更新渠道,参与“金融法治菁英项目”,借助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的平台支持,有针对性地拓展涉外商事法官的国际金融法律知识和能力体系。注重研究交流和总结创新,先后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会议以及涉外法律学术讨论会议,撰写的多篇调研文章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等刊物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