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被执行人丁师傅一大早便来到溧水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将一面“恪尽职守解民忧,公正执法扬正气”锦旗赠送给案件承办人刘义,还感激地说道:“法官是您帮助了我,不然日子都不知道怎么过下去了。”

被执行人给法官送锦旗?

确实是稀奇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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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法院受理了王某与丁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丁某向王某支付赔偿款30余万元,但丁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2019年4月,王某便向溧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力履行赔偿义务,案件暂时进入终本程序。终本系本次执行程序终结,不意味着案件终止执行,终本后,承办人刘义不仅开展多方走访调查,还对被执行人进行多次劝导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赔偿义务,但表示目前生活特别困难,也无固定收入来源,履行全部赔偿款确有困难。

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经济状况后,承办人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努力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也改变以往消极态度,积极履行,最终筹集了十万元赔偿给申请人,案件得以全部了结。结案后,被执行人激动地对刘义说:“谁也不想欠钱,背着债每天就像背着石头一样沉重,现在好了,债还了,心情也轻松了,多亏了法官您。”

本案中,承办执行干警以执法为民为出发点,以善意执行为执法理念,针对个案特殊性,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取了良好的执行效果。今后,溧水法院将继续发扬执法为民的精神,用心倾听每一个诉求,耐心解决每一个矛盾,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力求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好每个当事人的基本生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