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诉前调解 突出共建效果
作者:王彧 吴媛 发布时间:2012-12-18 浏览次数:1044
常州新北区法院孟河法庭充分利用法庭诉讼服务站平台,强化案件分流和诉前调解工作,突出诉调对接工作效果。今年以来,已成功诉前调解各类纠纷300余件,其中人民调解室成功化解纠纷240件,其他方式化解纠纷60余件,委托调解成功20余件。
及时分流,诉前化解
孟河法庭充分利用诉讼服务站诉讼指导、立案审查和案件分流职能,除两名专职的立案人员以外,由审理组和执行组法官轮流到诉讼服务站值班,做好案件的立案调解、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和执行催告等工作。对于案情相对简单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案件以及调解能达到更好矛盾化解效果的邻里纠纷、离婚纠纷等,及时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由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安排调解,对于需要相对专业法律知识的交通事故类、建设工程类等案件,移送速裁组法官进行诉前调解,今年以来,孟河法庭新收民事案件526件,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和法官诉前调解的案件达483件。
强化对接,及时化解
除坐堂收案、办案以外,孟河法庭充分借助地方党委政府和地方调解组织的力量,联合化解纠纷,今年来,参与社会综合治理14次,其中参与地方党委政府联席会议4次、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大型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2次、协同调处纠纷8次。如李某溺水死亡纠纷,李是孟河镇人,2010年3月出交通事故后经鉴定因颅脑损伤致轻度精神障碍并构成八级伤残,需要定期清除颅脑积水,否则会加重精神障碍,但该起交通事故肇事者谭某没有及时履行赔付义务,李无钱医治,精神障碍加重,于2012年4月6日离家出走,摔入住处附近的砖瓦厂取土坑后溺水身亡。李的家属随后围攻孟河镇政府并要求政府赔偿巨额损失。接到政府的求助电话后,孟河法庭主要庭领导立即赶赴闹事现场,为政府提供法律后盾。法庭领导和孟河镇政府政法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召集死者家属和谭某坐下来心平气和讨论纠纷解决事宜,法庭领导尤其从法律角度分清事故责任和相应的法律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法律咨询和合乎情理的劝说,死者家属和谭某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谭某在当天一次性赔付完毕,死者家属也答应今后不再因该起事故再向谭某、政府主张任何权利。
和谐共建,有效预防
孟河法庭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思路,不仅要化解后进入法院系统的涉诉纠纷,更要做好纠纷预防,做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2012年度,法庭要以创建“无讼品牌”活动为抓手,进一步细化 “庭所共建”、“庭村共建”、“庭企共建”工作措施,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和谐共建活动,努力完成“五所一对”共建机制(即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劳动所、企管所及交警中队的共建机制)和“十、二、一”工作目标。今年的“无讼村”创建和“共建”活动,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力争辖区形成10家“无讼村”创建单位,新增10家“庭企共建”单位,10家“庭村共建”单位;形成三位庭领导每人负责联系2家“无讼村”创建单位、2家“庭企共建”单位,2家“庭村共建”单位;每位审判员负责联系1家“无讼村”创建单位、1家“庭企共建”单位,1家“庭村共建”单位的共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