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庭所共建解民忧
作者:睢宁县人民法院 卞晓晓 发布时间:2023-04-20 浏览次数:2940
近日,睢宁法院李集法庭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庭所共建,与睢宁县李集司法所共同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这是一起特殊的赡养费纠纷案件,周某某与朱某某是夫妻关系,二人未共同生育子女,双方于1973年收养朱某,并将其抚养长大,结婚生子,因二人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遂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查阅案卷材料后,及时向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考虑到原、被告系李集镇的常住居民,又知悉原告老两口曾向李集司法所寻求法律援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案件当事人较为熟悉,遂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李集司法所开展巡回审判。
庭前,承办法官曾尝试与当事人沟通对案件进行调解,但是其内心存在抵触情绪拒绝调解。李集法庭依法开庭,经过庭审查明,承办法官了解到二原告既对女儿在自己生病住院期间不闻不问耿耿于怀,又心疼女儿经济困难,生活压力大;被告朱某一方面对父母心存感激,心疼父母年时高常被病痛折磨,另一方面又因为家庭矛盾、为生计奔波无法常伴左右。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看到双方矛盾具有调和的可能性,当即对原被告双方进行有针对性的劝解疏导,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开展调解,李集司法所工作人员借助熟悉的优势,顺势帮助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都认识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作出表态,亲情隔阂得以消除,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