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执行“老大难”?如皋法院走好三步棋提质增效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贾俊辉 刘洋洋 发布时间:2023-04-21 浏览次数:3174
近年来,由于赔偿数额高、双方争议大等因素,导致交通事故执行案件赔偿难以到位,成了“老大难”问题。今年来,如皋法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推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高效化解。数据显示,1—4月,如皋法院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85件,执行和解10件,执结33件,实际执结率达38.82%。
以惩促执——倒逼主动履行
“法官,我不想待拘留所了!”近日,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被执行人吴女士,在被拘留5天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立即履行义务。至此,年逾古稀的申请人何老太终于拿到期盼已久的赔偿款。和吴女士一样,另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被执行人王先生也在涉嫌“拒执罪”的强大威慑力下,主动履行了赔偿款。
“有些交通事故案件不同于其他纠纷,被执行人往往带着很大的情绪,他们可能既是事件的致害人,又是受害人,还有些发生在乡村道路上,无监控录像作为证据,有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疑,并以此为由不愿按判决书进行赔偿。”谈及交通事故纠纷执行难的原因,执行局局长常雪萍介绍说。
对此,针对部分被执行人在案件调解后耍赖规避执行、故意拖延、拒不配合的恶劣行为,如皋法院不断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充分运用拘传、拘留、罚款、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形成“越往后打击越严,倒逼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局面。据统计,今年1-3月份,如皋法院共计对29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其中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9人,结案4件。
善意文明——古稀老太解了心头事
“钱要回来了,堵在我心里的大石头拿掉了。”古稀老太向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这是一起典型的“执行不能”交通事故积案,但通过执行和解与司法救助的双管齐下,该起纠纷成功化解。这也是如皋法院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的一个缩影。
办理交通事故纠纷颇有经验的执行干警郝文科表示,目前相当一部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呈现出了“高、缺、老”的特点:即“赔偿数额高”“车辆未投保”“被执行人年龄大”,这导致执行工作陷入被动。
为了打破这一僵局,如皋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针对有意愿履行的被执行人或者正在服刑的被执行人,对其本人及家属加强教育疏导工作,引导其分期履行赔偿义务,促成双方执行和解。与此同时,完善司法救助基金制度,提高司法救助基金标准,扩大执行救助规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
凝聚合力——助力攻坚“骨头案”
执行过程中,仍有小部分人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甚至拒绝执行,从各个环节给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这时,执行悬赏机制发挥了它的突出优势,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查人找物”。“当我们穷尽手段,没有办法解决的时候,曝光机制、悬赏机制给办案带来了很大的帮助,也促使一些‘骨头案’画上圆满的句号。”常雪萍局长表示,“当我们得到有用线索后立即出击及时控制住被执行人,找到人,案件便有了办结的希望。”
涉及90后被执行人陈某的便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件。2016年,陈某撞人致死后便远走他乡,不再露面。2023年3月初迎来转机,举报人打来的电话称看到悬赏公告后,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于是,执行法官迅速将陈某拘传到法院。经过多个小时的组织协商,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某亲属当天一次性代为履行27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不仅如此,发挥综合治理大格局优势成为另一重要抓手。“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车辆”“发现被执行人高某行程轨迹”——这是如皋法院近日来陆续收到的公安机关回复。据统计,2023年以来,执行局共计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查询函90份,收到回函26份,助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