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图片_20230425163217.jpg

4月24日下午,兴化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朱均一行,来到临城街道兴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就一起析产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最终就土地流转租金分配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被告张某与原告王某系母子关系,老伴因病去世后,张某改嫁到其他村庄。几年前,张某将5.76亩家庭承包地交由沙庄村村委会承租,共计收取土地租金19488元,但该笔租金张某并未分给儿子王某。在多次与母亲沟通无果后,王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请求法庭按照家庭人口份额平分土地承包租金。

案件受理后,朱均第一时间与母子二人取得联系,张某听说儿子为了租金竟将自己告上了法庭后,情绪非常激动。朱均考虑,如若按照正常程序,将母子二人请到庄严的法庭“当面对质”,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之间的矛盾,最终导致母子反目成仇。思虑再三,朱均决定将庭审“搬到”母子二人身边。为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矛盾,修复双方的母子亲情,朱均巧用“调判结合”理念,邀请了当地司法所调解员、村干部及部分亲属到场参与调解。

庭审现场,朱均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流程审理此案,而是通过拉家常式的沟通形式,逐渐放松了母子二人间的对立情绪。在现场旁听人员的“助攻”下,朱均从情理出发,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从多个角度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详细说明利害关系,引导当事人算好法律账、亲情账,最终母子二人冰释前嫌,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走出去的是脚步,换回来的是民心。近年来,兴化法院秉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这一理念,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拓展工作平台,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把一个个家庭纠纷化解在庭院中,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的“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