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以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并发布2022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2022年,全省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021件,审结32518件,同比分别增长3.19%、10.45%。

多年来,江苏法院始终围绕“深化最严格保护实践,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持续加大保护力度、完善保护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江苏科技创新型特色发展,尤其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细微法治关怀,审结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和有关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精品案件,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新技术、新产业、新商业模式快速发展催生大量涉互联网新科技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增多。江苏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汤茂仁介绍,在江苏法院2022年新收27443件一审民事案件中,技术成果类权属、侵权纠纷1822件,案件涉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推荐、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恶意干扰搜索排序结果、开源软件等多个新科技创新领域。

为激发各行业创新创业活力,江苏法院持续深化最严格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不断加大创新程度高的发明创造、知名品牌商标侵权等的判决赔偿力度,提高侵权代价。

审理国内首起涉开源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案,判决查明了相关软件程序是否受GPL传染和影响的事实,以其侵权获利的3倍适用惩罚性赔偿确定侵权方云蜻蜓公司300万元赔偿额,并判令其承担维权开支,维护了GPL开源软件许可协议这一行业惯例与准则。

据了解,2022年全省法院在97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确定赔偿数额,同比增长21.25%,判决赔偿额50-300万元的有278件,300-500万元的有27件,500万元以上的有35件。

江苏法院还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力度,支持引导“专精特新”等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攻坚“卡脖子”难题。江苏高院与省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围绕“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强链和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签署备忘录,建立服务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机制。联合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开展涉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产业创新发展专题调研,完成全省法院相关重点调研课题。

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是筑牢乡村振兴发展的根基。江苏法院以加强涉农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严厉打击侵害粮种知识产权行为,坚决维护粮食安全和公共健康。

此前,南京中院审结的金地公司与亲耕田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种业振兴司法保障‘南京经验’”入选国务院首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典型案例并向全国推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工作能够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助推高水准市场环境净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苏法院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竞争权益贯穿于知识产权保护全过程,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527件,司法保护高地效应正在持续放大。

审理系涉德国知名家居品牌“德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全额支持5000万元赔偿请求,案后德禄公司来信致谢江苏,盛赞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秉持严惩是最合理的保护,江苏法院严厉打击商业混淆行为,针对有一定影响商业标识,依法制裁恶意抢注、仿冒搭车、虚假宣传等行为。

审理的涉“稳健”商标案,江苏法院通过适用四倍惩罚性赔偿加大赔偿力度、认定共同侵权、责令停止使用字号等方式予以严厉惩治。该案也入选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受“三新”影响,近年来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增多。江苏法院依法规制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案释法为市场经营提供明确可预期指引,完成数据产权、平台治理研究报告,就加强网络治理提出对策,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审结全国首例恶意干扰百度搜索算法排序结果的“万词霸屏”案,江苏法院剑指网络黑灰产业,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有力维护了搜索生态和互联网秩序。

此外,江苏高院还加强执法司法工作衔接,联合省市场监管局通报全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专题研究起草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办理意见。

近年来,江苏法院为构建高水平保护格局不断完善机制,全省现共有4家知识产权法庭和50家基层知识产权管辖法院,数量均位列全国第一。确定基层法院管辖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增设13家基层法院,调整管辖范围,实现各市基层法院管辖“全覆盖”。去年,全省基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省一审案件数的65.25%。

推进区域保护协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增强保护合力。江苏高院发布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出台17项具体举措,该项创新工作举措入选国务院强国建设工作典型案例。

此外,在持续提高审判工作质效方面,江苏法院继续探索繁简分流机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开展全链条要素式审判试点工作,试点法院审结侵害商标权纠纷595件,另选聘37个诉讼外调解组织、178名调解员并组织培训,诉前成功调解9803件知识产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