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楼下漏水起纠纷,法官村官联手化矛盾
作者:沛县人民法院 侯明光 李魁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3044
近日,沛县法院大屯法庭法官李魁走进辖区某小区,与村干部联动对一起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权纠纷进行现场勘查并现场组织案件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邻里关系得以修复,案件的实质解决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了解案情
据了解,原、被告是20多年邻居,在搬进小区居住之前双方还曾是一个村的村民。最近几年,许是受雨水和小区设施老化等因素影响,家住二楼的老张经常发现自家卫生间顶层有水滴外溢的现象,尤其是雨水较多的夏天,导致家中木质家具和墙面受潮起皮。
为找到漏水原因,老张几次找到三楼的住户老谢,却不想老谢以自己常不在家居住为由,对老张不理睬。但老张坚持认为漏水与楼上有关,后虽经小区物业和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气愤之余,老张一纸诉状将老谢起诉到沛县法院大屯法庭。
查勘现场
考虑到案件系邻里纠纷,虽是百姓的民生小事,但背后牵涉的是两个家庭的紧张关系,更是老旧小区百姓的烦心事和揪心事。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李魁决定现场勘查后再对双方进行协商。
查勘现场,承办法官通过村干部既叫来了被告的“老娘舅”,也喊上了原告的“家族哥”,更有村支书全程参与。承办法官勘查时,仔细对原告主张受损的位置一一查看,因现场没有漏水的迹象,李法官当即建议原告揭开卫生间吊顶,并让被告在楼上相同位置多放些水,静待一定时间,以此查看被告家中是否漏水,如有渗透,则说明被告家中漏水的事实。这一简单的方法可以有效避免因双方对是否漏水意见不一而申请鉴定,能减轻当事人近万元的鉴定费诉累。
用心调解
在等待查看是否漏水期间,李庭长在原告家中“就地”组织起“背对背”调解,分别联同原、被告亲属做双方协调工作,同时积极和村支书商量案件的突破点。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眼看半小时过去双方仍没有缓和的空间,这时李法官提出再次查勘原告家中卫生间现状,只见卫生间内此时已经有明显的渗水面积出现。见此情况,李法官告知原、被告各自在家商量二十分钟后到村委会进行二次调解。
二次调解之前,李法官和村支书先与原告的“家族哥”、被告的“老娘舅”进行商讨,耐心劝告他们做好自家人的工作,钱是小事,邻里关系是大事,相互理解才能营造生活的和谐氛围。调解期间,在承办法官、村支书和“亲友团”的共同劝导下,最终双方当事人选择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在村委会顺利达成和解,被告赔偿原告4000元损失,被告一个月内修好自家卫生间保证不再漏水。至此案件调解成功,被告也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
民生诉求无小事,实质化解无小案。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常面对的是家长里短和万元小案,但也正是这些案件,实实在在的影响着老百姓对司法的认知。在全党上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当下,作为基层人民法官,更需要深入思考如何从审判台上走出去,将手中的案件量降下去,把辖区的矛盾纠纷解决掉。一次的外出办案可能就将困扰已久的问题解决,一次的查勘现场可能就会让事实水落石出,深入基层走进千家万户,实质化解矛盾,消弭邻里纠纷,让效率与公正在百姓身边,或许,这就是新时代人民法庭弘扬新时期枫桥经验的道理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