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1人1集体荣获共青团淮安市委表彰
作者: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蔡晓霞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次数:2939
近日,共青团淮安市委员会表彰名单出炉。洪泽区人民法院团委被评为“淮安市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该院团员韦澍同志被评为“淮安市优秀共青团员”。
近年来,洪泽区人民法院团委立足带动团员青年、服务团员青年,以“培养业务能手、推荐优秀团员入党、造就高素质团员队伍”为出发点,多名干警被团区委表彰为“新长征突击手”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多个部门被团市委和市中院联合表彰为全市“青年文明号”,1个部门被省团委和省高院联合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
洪泽区人民法院团委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的希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做好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积极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塑造听党话、跟党走、勇担当的有为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