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如皋法院搬经法庭调解室内,王女士握着调解员的手动情地说:“感谢法院和调解员,让我从名存实亡的婚姻中解脱出来。”

王女士原籍为云南,与吴某自1995年登记结婚后,双方育有一子,现已工作。因与吴某感情不和,王女士于2008年外出打工,不曾想,一走就是十余年。期间,王女士与吴某缺乏沟通,双方分居数年,为了从这段婚姻中解脱出来,王女士也曾与吴某进行过沟通,但无果,故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与吴某离婚。法院受理后,经分流,将该纠纷委派至“王桂兰”家事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具体由该工作室的搬经镇调解员刘碧晴负责。

刘碧晴拿到该案后,充分发挥自己“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很快与被告吴某取得联系。吴某情绪较为激动,他认为,王女士离家出走这么多年,又起诉要求离婚,内心十分不满。刘碧晴耐心听完吴某的“抱怨”后,向吴某分析了双方的感情现状,并耐心劝解吴某,最终吴某说出了真实想法,也同意与王女士离婚。在搬经法庭的调解室内,双方坦诚相待,利用法院的平台说出了自身掏心窝子的话,最终签署了调解协议。

如皋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机制,以“王桂兰”家事调解工作室为抓手,继续挖掘典型案例,扩大服务范围,全方位多角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