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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睢宁法院魏集法庭在“古黄河巡回审判法庭”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纠纷一波三折,在承办法官实地勘察、释法明晰后,案件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案件的纠纷缘于“七厘地”的土地。原告当事人老宋将被告当事人小宋诉至睢宁法院魏集法庭,老宋要求土地归自己所有,因小宋砍伐种植在该块土地的银杏树,老宋同时要求赔偿损失。

调解时,老宋称土地为自己所有,并称自己种植该块土地长达四十年。而小宋声称土池为自己所有,且前几年因权属问题已经经过村委会调解,当时双方都达成共识,但是未签订协议。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案件事实在双方据理力争下愈发混乱,前来旁听并参与案件调解的网格员和村民根据以往调解纠纷的经验提出意见建议,但对土地的状况也是一头雾水。承办法官遂决定到纠纷土地处实地勘察情况,并要求双方当事人带上土地承包权证明材料。

夏日正午,日照当头,承办法官联同司法局专门调解员和地方村干部一同前往纠纷土地,当地的村干部向承办法官讲明该土地历史渊源,并说明当时两家土地纠纷以对半平分方式化解。承办法官对纠纷土地进行实地勘察,查明土地承包证后发现该块地为集体所有,证书上并未标明该土地的划分明细。

实地勘察后,在当地村干部的陪同下,承办法官把法庭搬到村委会再次对案件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先是以法律的角度对该块土地进行释明,然后与调解员、村干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一对一”调解,说明土地性质,并以同村本家的角度劝导双方各退一步,弥合邻里关系。最终,双方权属分析有了清晰的方向,一方当事人对调解方案初步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也有了松动。

此次巡回审判活动,转移三个阵地,首先邀请固定巡回审判点的村民和网格员参与案件调解,不仅促进案件化解,也起到了“教育一片,审理一片”的法律效果,进一步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熟知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同时,通过实地勘察,将法庭就近搬进当地村委会,发挥村干部熟悉乡情以及调解员长期调解农村纠纷、知悉民情的优势,促进双方当事人情理和法理的认同感,推进纠纷以人和事了的方式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