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四敢”要求,服务保障相城区“双中心”建设,6月1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与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关于加强劳资纠纷协调联动的工作意见》,建立劳资纠纷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签约后,双方就如何落实上述《工作意见》,有效应对、依法处置各类劳资纠纷,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妥处并减少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发生等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受理各类劳资纠纷投诉举报和处理纠纷时,对于涉众型、群体性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劳资纠纷,将及时与法院执行局、民一庭进行会商、信息共享,法院可提前介入、共同妥善处理;区法院对于生效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文书,将优先立案、快速查控、及时处置,并加强沟通协调;双方加强对劳资纠纷的梳理排查,及时互通相关信息,做好风险研判和预测预警,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下一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苏州法院司法服务保障“企业敢干”18项举措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提升劳动争议源头治理水平,提振企业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进一步擦亮苏州最优营商环境、最优人才成长环境的法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