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如皋法院民一庭携手市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9起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单位迟迟未履行补偿协议,劳动者纷纷起诉

某运输公司向刘某、王某等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劳动关系处理协议》,协议中确认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运输公司在该协议中承诺将于2022年9月底、12月底分期履行。因运输公司未能按约给付上述款项,刘某等人遂申请仲裁,仲裁委以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刘某等人遂诉至如皋法院。

单位主动调解遭拒绝,多方沟通现转机

承办法官朱无号在梳理案件时,发现双方曾签订过协议,考虑本案的事实及证据比较清楚,便第一时间找运输公司了解情况,运输公司表示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没能按协议及时履行义务,现在愿意接受调解。

“我们不同意调解!之前三番五次说要给钱,到现在一次都没给过。我们要开庭判决……”电话中刘某毅然决然地拒绝调解,朱法官耐心地讲解分析诉前调解的好处,刘某仍然表示不愿意调解。随后朱法官又尝试联系王某,但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面对情绪激动的刘某等人,为了尽快解决他们的烦心事,朱法官找到曾给刘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赵律师,商量快速妥善解纷策略。朱法官告诉赵律师:“经过多次沟通,被告企业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违诚信,即便一时经营不易,也应及时说明原因。现在被告企业愿意先付清拖欠的工资,其余款项在四个月内履行完毕。”

赵律师听后认为调解方案既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也能以最快的方式为劳动者解决问题,表示非常支持法官的调解想法,愿意积极配合法官与劳动者沟通。在援助律师的协助下,朱法官再次细致地向刘某等人说明了诉前调解的优势、解读了调解方案的约定,最终刘某等人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一次调解九案了,双方点赞诉前调

朱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诉前调解,整整一个上午,他一笔一笔梳理每个案件中劳动者的工资及补偿金金额等,逐个与双方当事人确认,9起纠纷均当场达成调解。朱法官还向公司严肃释明,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不履行,将强制执行。

“谢谢法官为我们周全考虑,快速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刘某在签完调解协议后,感激地说道。

如皋法院将进一步加大与多部门的联动协调力度,创新诉源治理的方式,让正义加速,打造更靓丽的新时代“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