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90后无业男子,为发财不择手段,竟将黑手伸向在建小区,频频盗窃楼房电井、户内配电箱电线,结伙作案37起,涉案金额达64万余元。近日,启东法院审理了该起到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军、陆某、曹某龙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九年、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均并处罚金十万元。

基本案情

三人中,被告人张某军、曹某龙均有过犯罪前科,但却不知悔改,出狱后因无一技之长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此时,同样囊中羞涩的陆某找到张某军,表示自己曾在某在建小区做过工程,电线无人看管,可以去偷一些卖。三人一拍即合,于是打起了偷窃电线的歪主意。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间,三人结伙至启东市某在建小区,在楼房电井、住户房间配电箱内窃得电线若干并销赃。成功得手后,三人尝到了甜头,他们遂多次驾车前往小区寻找“猎物”,“摸黑”配合作案,涉案总价值达644848元。在连续“扫荡”了五个月后,三人的举动成功引起了小区保安和相关负责人的注意。2022年4月19日晚,张某军和陆某结伙作案时,张某军被工地负责人当场抓住,后陆某和曹某龙均被抓获归案。

经查明,张某军、陆某、曹某龙三人结伙盗窃电线31次,涉案价值583595元,非法获利555776元;张某军、曹某龙二人结伙盗窃电线1次,涉案价值13381元,非法获利12960元;张某军、陆某二人结伙盗窃电线5次,涉案价值47872元,非法获利31588元。

法院审理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军、陆某、曹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为保护公私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综合三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启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