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5日从江苏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价值引导、评价功能,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

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025件。其中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866件,2028人被判处刑罚,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215人;审结包括涉相邻环境纠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等在内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86件;审结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876件。

一年多来,江苏法院持续巩固和完善“9+1”机制改革,优化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布局,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化建设,完善外部协调联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充分发挥“9+1”机制全流域保护、跨区划管辖、专门化审判效能。

在持续优化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同时,江苏法院持续推进现代科技同环境司法深度融合,以司法数据中枢和智慧大脑建设为牵引,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智能化水平。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承建中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一张网”,为环境司法决策和司法统计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大数据分析服务,为案件审理、环境治理提供科技支撑。该平台已于2023年1月12日在全国法院正式上线运行。

此外,江苏法院还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46个,遵循自然规律,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