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2年6月-2023年5月)。据发布,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江苏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一审案件6025件,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866件,2028人被判处刑罚,其中215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2年6月以来,江苏各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依法判处实刑、慎用缓刑、强化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

在环境民事案件方面,江苏全省法院共审结包括涉相邻环境纠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等在内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786件;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案件方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876件。与此同时,江苏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社会组织、检察机关等提起的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74件。其中,江苏各级法院审结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68件。

据了解,江苏法院积极探索适用涉企行政合规整改措施,通过采取“行政调解+合规整改+技改抵罚”的方式,提升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企业绿色合规发展;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46个,遵循自然规律,为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提供全方位修复选项。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与江苏省高院、南京市中级法院及南京市六合区公安、检察、农业农村局、平山林场等部门共建全国首家珍稀植物司法保护基地。

江苏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贯彻落实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将现代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巩固深化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改革,系统提升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效,为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