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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120余名师生旁听庭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某在澡堂、篮球场、小区车库等场所盗窃25起,其中个人作案19起,与他人共同作案6起,盗得手机、电动车等物品及现金共计4万余元。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审判长吴祥华有序推进庭审程序,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陈述。学生严格遵守法庭秩序,专注聆听,在庄严神圣的法庭氛围中,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部分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参观诉讼服务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