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关乎“大民生” 崇川法院为46家物业公司开讲
作者: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王杨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3074
“业主哪些装修行为是禁止的?”“高空抛物物业公司是否担责?”6月9日下午,崇川法院速裁庭副庭长陈美与法官助理王杨受邀到南通市物业管理协会,为物业管理公司带来一场公益培训。万科物业、中南物业、龙信物业、盛和物业、万豪物业等46家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
陈美授课主题为《民法典物业合同篇亮点解读》,她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服务人及业主主要权利义务等方面系统介绍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如:一楼住户应否交纳电梯管理费、空置房屋物业费是否打折、阁楼是否应当交费等。
课后,陈美和王杨就各类疑难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互动,现场答疑解惑。
根据江苏省高院《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2023年4月,崇川法院速裁庭制定了《物业纠纷全域化解十条机制》,旨在建立物业项目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对接物业监管部门开展行业规划、整顿,完善物业管理模式,提升崇川物业管理水平,发挥物业纠纷类案调处、案例引领等法治指引作用,推动基层治理优化提升。
崇川法院速裁庭为践行物业纠纷全域化解机制,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结合物业纠纷审理的特色,充分发挥法官在物业解纷机制中业务指导作用,提升物业纠纷化解效率,通过定期举行座谈会,法律咨询或社区普法讲座等方式,以点带面向业主宣传物业法律法规,不定期与物业公司交流如何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完善物业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并提出转变物业服务理念、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