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置业公司将一面写有“执法如山扬正气,秉公办事护民权”的锦旗送至如东法院执行局,对承办法官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的努力表示感谢。

江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与如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于数年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公司承建置业公司的工程进行建筑施工。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及其它事宜发生纠纷,建筑公司将置业公司诉至如东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置业公司于法律文书生效后15日内给付建筑公司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00余万元。因置业公司未自动履行,2023年2月,建筑公司向如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详细了解该案案情,并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两公司均信誉良好,在法院均无其他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基于优化营商环境、能动司法促进企业共同发展的考量,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展了十余轮次的调解工作。在多轮调解过程中,置业公司表示将计划采取融资的措施取得资金支持,也向法官表明前期因受疫情影响而导致经营困难所陷入的困境。且法院已对该案执行立案,如若法院对公司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融资计划将遥遥无期……

让强制执行“慢一会”,执行法官劝说建筑公司给予置业公司一定的履行宽限期,暂不申请对置业公司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以便置业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保持资金链畅通。同时也告知双方当事人,法院将持续关注置业公司的融资进度和情况,要求置业公司将融资进度和进展随时向法院汇报,以便法院第一时间掌握具体情况。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近日,置业公司在成功融资后,第一时间将相关款项汇入法院“一案一账户”中,双方办理款物交接手续,法院也对置业公司相关银行账户给予解冻,至此本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