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给我机会,今天我交罚金来了……”近日,被执行人贺某某手拎一袋现金,走进如皋法院执行大厅。

两年前,28岁的贺某某构成污染环境罪,被如皋法院判处罚金4万元,因贺某某未及时缴纳罚金,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刚出狱的贺某某带着仅有的2000元,主动来到如皋法院接受谈话。他向执行干警赵长华表明了现实处境的艰难。原来,其父母均患有重症疾病,刚出狱的他既无收入来源又面临就业难题。他希望法官能够多给他些时间,让其先找到工作努力攒钱。对此,赵长华前往贺某某所在村委会及家中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情况。

鉴于贺某某所说情况属实,其又有强烈改过自新的意愿,为帮助他尽快回归社会、找到工作,经执行团队讨论后决定审慎运用失信惩戒措施,暂未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得知这一消息后,贺某某很是感动,一再承诺一定不会辜负法官的信任。他四处打工攒钱,悉数缴纳了3万余元罚金。

据统计,今年来,如皋法院共受理涉罚金刑执行案件268件,目前已实际执结90件,执行到位272.25万元。今后,如皋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正向激励与失信惩戒并举机制,瞄准案件突破口、切入点,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执行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