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翁乘机反露“富” 法院“组合拳”出击促履行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陈楠 高颖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2330
限制高消费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也是倒逼失信被执行人执行相关判决、裁定并履行相关义务的有效法律手段。但现实中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非法购票乘机,规避限高令。近日,邳州法院在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中,对违反限高令的郭某采取查封处置、进行约谈、预罚款等综合措施,迫于执行压力,郭某履行全部65万元执行款。
案情回顾:
王某与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郭某偿还部分欠款后就玩起了“躲猫猫”,不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发现郭某非本地户籍,根据线索得知其常年在外地经商,无固定居所,联系困难,通过查控系统亦未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故依法对郭某采取“限高”措施,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执行和解:
2023年6月,根据相关部门信息反馈,发现被执行人郭某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存在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接到线索后,承办人敏锐察觉被执行人郭某具有可能履行执行义务的能力,遂对案件进行恢复执行,同时立即赶往郭某户籍所在地,经过大量走访调查,查询到郭某妻子名下有一处小产权房,迅速查封后,承办人给郭某妻子做工作,告知其不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将对郭某采取罚款、拍卖房产、司法拘留等一系列强制措施,督促其立即联系郭某到法院履行义务。
迫于强制执行压力,郭某于当日电话联系承办人,主动承认错误,表示一定将功补过,争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履行。因申请人王某有其他工作急需出差,承办人周六上午加班约谈被执行人郭某,严肃释明其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立即履行执行义务,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郭某陈述因为工作上有急事需要处理,所以通过“黄牛”高价购买飞机票,抱着侥幸心理上了飞机,没想到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对自己违反限高令的行为作出悔过。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郭某于当日履行案款50万元及另外一件作为被执行人案件15万元,两案均实际执结。
考虑到郭某乘机外出是为处理工作急务,并非纯粹为了享乐,并且提交具结悔过书认错态度诚恳,同时立即履行了大额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对郭某也表示了谅解,邳州法院最终对郭某予以口头训诫,进行了批评教育。
法官说法:
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挑战司法权威、损害社会诚信。违反“限高令”进行消费,法院可采取拘留、罚款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郭某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下一步,邳州法院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行动方案,持续加大各类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法行为,坚决捍卫司法权威,全力以赴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