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五年大幅下降 江苏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情况发布
作者:央广网 王锡斐 发布时间:2023-06-28 浏览次数:5754
央广网南京6月26日消息6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江苏法院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截至当天,全省共有22家法院集中对31件毒品犯罪案件50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死刑。
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768件,审结802件,生效裁判1307人,收案数同比下降44.9%,已连续五年大幅下降。大宗制贩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均呈下降态势。当前,全省毒品犯罪所涉毒品类型呈现出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和新型毒品并存的局面,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占比降低,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是当前主要的毒品类型,涉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增长较快。新型毒品种类多,发展变化快,呈现出一定地域性特征,如南京、苏州、无锡等部分地区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占比接近50%。同时,新型毒品因其伪装性、迷惑性强,识别和查处难度大,社会危害性日益突出。
此外,毒品犯罪继续向网上延伸,“互联网+物流寄递”的非接触式贩毒活动日益增多,形成人货分离、钱毒分付、少量多次的交易模式。网络贩毒、快递贩运的作案手段,使得跨地区贩运甚至跨境走私毒品犯罪增加,毒品的流转和扩散速度加快。同时,毒品犯罪手段也更加隐蔽,使用隐语、暗语洽谈交易,使用比特币、亚马逊币等虚拟货币在线支付,在互联网上物色运毒“马仔”,或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运送毒品,收寄件不用真实姓名,增加了查处犯罪的难度。
记者注意到,青少年毒品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新型毒品种类多、擅伪装、易变化,常以电子烟油、糖果、爆米花食物、奶茶饮料等形态出现。青少年好奇心强、图刺激、爱炫耀,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面对“无害”“不成瘾”等虚假诱惑极易放松警惕,进而沾染毒品。有些新型毒品的研发甚至以青少年群体为主要消费对象,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2020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25岁以下被告人占比分别为8.3%、8.4%、18.4%。
毒品不仅损害吸食者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谐幸福,还极易诱发其他违法犯罪。受毒品所致的中枢兴奋、致幻或抑制作用的影响,毒品滥用者易出现兴奋、狂躁、抑郁、幻觉等精神障碍,从而导致行为失控,实施暴力犯罪。另外,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强烈的催眠、麻醉功效,一些犯罪分子往往欺骗女性服用,致其昏迷,而后实施强奸、猥亵等性侵犯罪。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会上,江苏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同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