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相商相融”业务交流平台 商事审判“院庭协同”发力
作者: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居丹丹 发布时间:2023-07-03 浏览次数:2748
为认真贯彻苏州市委关于“把高铁新城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枢纽中心,把相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高科技中心城区”的决策部署,落实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支持相城区人民法院打造高质量司法、护航相城“双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城区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相商相融”商事审判院庭协同交流平台启动仪式在相城法院黄埭法庭举办。
俞水娟代院长首先致辞。她指出,共建“相商相融”商事审判院庭协同交流平台,是依托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关心与支持,不断探索创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苏州地区本土化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新举措、新方法,这对于持续提升相城辖区内商事案件办理质效及司法护航“双中心”建设效能也会大有帮助,也着力为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联动提升高质量司法实践水平积累经验,努力为全市法院提升商事审判质效和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探索新航线。双方将通过思想融会、理念融合、业务融通、不断开拓上下级法院相互联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能力的新境界。
会上,高小刚庭长和王刚副院长会签了《关于共建“相商相融”商事审判院庭协同交流平台的若干意见》,包院长和俞院长共同见证。王刚副院长汇报了相城法院近年来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双方就相商相融院庭协同平台的推进工作展开交流。
会议最后,包院长指出,商事审判工作,是保障“双中心”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相城法院党组审时度势、开拓创新,首先选取了商事审判这一条线,与市中院共同研究打造出“相商相融”的院庭协同平台,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四敢”要求,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对两级法院进一步整合审判资源优势,为“双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社会环境,助力呈现中国式现代化相城新实践的现实图景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机制平台,也为全市法院条线加强互融互通机制探索打开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