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法结”化“心结” 崇川法院金融庭巧破公司清算僵局
作者: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 陶心怡 发布时间:2023-07-05 浏览次数:3219
近日,崇川法院金融庭化解了一起股东对四家关联公司申请强制清算的案件。在审查期间,法官组织四家公司和股东参加听证,促成三股东和解,快速化解了持续一年多的公司清算争议及三股东之间长达多年的利益纠纷。
吴某、施某、沙某于2015年先后投资合作成立四家公司,各持三分之一股份。四家公司均由吴某、施某实际经营,资产规模达数亿元,对外无负债。2022年1月,三股东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四家公司,并成立由三股东为成员的清算组,自行开展清算。至2023年2月,清算组召开会议,三股东就清算方式、利益分配、资产处置及审计评估结论的确认等方面产生分岐,股东沙某表示不必召开后续清算会议,施某、吴某表示无力再行清算,各自依法维权处置。四公司清算工作就此陷入僵局。
今年4月,沙某向崇川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纠纷和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四起诉讼,标的额达3000万元。同时,施某作为股东和清算组组长,向崇川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四家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由此,各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6月12日,金融庭就四家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进行立案审查,由庭长陈五建作为系列清算案件的承办人。面对不断升级的利益纠纷,陈五建在反复审阅清算及诉讼案卷后,多次电话询问各股东意见,并在初步整理归纳矛盾症结的基础上,作出股东能够和解的判断,于6月20日组织四家公司及三股东进行审查听证。
听证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尤其是三名股东依然言辞激烈,各执一词。陈五建在组织各方完成举证质证环节后,逐层抽丝剥茧,引导当事人清晰、准确表达关于公司经营、资产分配的真实想法,梳理各方清算意向和方案,协助归纳共性与异议,并告知公司强制清算的成本和代价,劝说三位股东念及近十年的合作情谊,缩减各方之间的差距,积极制定和解方案,妥善解决争议。一周后,三股东最终达成和解方案,同时撤回对四家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沙某也撤回四起诉讼。
崇川法院金融庭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导向,准确把握契机,通过听证引导各方当事人冷静沟通、理性摆正利益立场,促成三股东清算和解,推动四家公司强制清算案、四起关联诉讼高效审结,让昔日合作伙伴握手言和、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资源,更为审理公司清算案件提供了更为高效、妥善的处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