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举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并以电子转账形式即时将案款发放到张某等10余名申请执行人手中。

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被执行人胡某带领张某等10余人在宿迁市一建筑工地做木工,经结算胡某尚欠张某等人劳务款近10万元。后经索要胡某拒绝支付,张某等人提起诉讼要求胡某支付工资。2023年2月15日,经宿迁市市域社会治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胡某约定2023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到期后,胡某未按照约定支付,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但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也未按生效文书履行。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了查封,并限期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逾期将依法拍卖其房产。随后,执行法官又多次与涉案工地项目负责人进行联系沟通,并进行法律释明,督促及时支付劳务款。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不仅支付了本次13名申请执行人的劳务款,还支付了之前其他申请人的劳务款。通过此次执行不仅解决已发生的案件,还提前预防了再次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从源头减少了案件发生。

为全面开展“三践行三提升”活动,宿城法院将持续开展“夏季风暴”涉企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以“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和气力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以过硬本领更好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辖区的社会稳定、优良营商环境的构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朱来宽  尚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