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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江市暴雨不断,气象台先后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暴雨橙色预警信号,但再恶劣的天气也阻挡不了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干警执行的脚步,他们果断出击,顺利将案涉物品强制扣押。

案情简介

2018年,某科技有限公司和某洗衣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由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某洗衣有限公司打款1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等新公司成立后,再将100万元退还给某科技有限公司,由该公司打入新公司账户作为出资。但新公司成立后,某洗衣有限公司并未履行承诺将100万元退还给某科技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润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行为可视为对自身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的一种展示,而非直接注资行为。新公司依法登记设立后,某洗衣有限公司应当遵守承诺返还款项,继续占有该100万元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故依法判令某洗衣有限公司返还10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某洗衣有限公司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过程中,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润州区法院对于先期查封的相关设备未进行强制扣押,仍同意由被执行人某洗衣有限公司保管使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但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一直未向法院报告经营情况,也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并传唤被执行人负责人到院接受调查,但被执行人负责人却始终避而不见。为避免相关设备丢失、损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先期查封的洗衣设备进行强制扣押。

执行现场

执行当天,执行现场积水严重,执行干警的裤脚和鞋子几乎都被雨水浸湿,但大家都无暇顾及,依然热火朝天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在润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翔、执行局局长赵向阳的指挥下,大家分工合作,团结一心,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既定目标。

期间,被执行人一工作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因现场有部分案外人衣物,执行人员与上述被执行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接,并安排人员逐一至相关门店,告知领取相应衣物,有力保障了案外人财产的安全。

整个执行行动历时两天,同时邀请了润州区人民检察院、镇江市公证处参与,共强制扣押大型洗衣设备二十余台(套),后续执行局将对这些设备进行评估、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