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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埂上的好“枫”景,开出乡村和谐花。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兴仁法庭庭长洪峰来到兴仁镇某村实地丈量争议土地,并在田埂上成功调解了该起土地纠纷。

家住兴仁某村的李某志与同村的李某飞因一块土地的权属发生纠纷,李某志认为李某飞强行霸占自己的土地进行耕种,近两年李某飞更是趁其家中无人占用其部分土地浇筑水泥路并堆放杂物,致使其无法耕种,因此要求李某飞返还土地、拆除水泥路面并赔偿相应损失。在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志一纸诉状要将李某飞告上法庭。

在诉前调解阶段,洪峰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李某飞反映该地块并非其强行霸占进行耕种,而是李某志在十多年前将其抛弃后,村里让其种植的,且十多年来并没有人向其任何主张权益,因此自己不同意返还土地。

为了查明纠纷起因,妥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纷争,洪峰到村委会和周边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实地丈量了土地的面积、宽度和长度以及水泥路面的相关数据。

在完整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后,洪峰一边告知当事人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相邻关系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边例举自己以往承办的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释法说理。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耐心普法和劝说下,双方就土地的权属和损失的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李某飞归还占用的土地,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今后双方在对方进行耕种和道路通行时不得妨碍和干扰。至此,一起纠纷在诉前阶段得到圆满化解。

图片说明:法官在田间现场丈量争议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