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监狱

                 

2022〕苏苏狱减建字第292

    罪犯史建荣,男,1962年3月13日出生,江苏省苏州市人,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52519620313003X,现在江苏省苏州监狱二十监区服刑。

    2018年12月4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5刑初14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史建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7年3月24日起至2027年3月2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罪犯史建荣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19年10月、2020年3月、2020年10月、2021年3月、2021年9月、2022年3月、2022年8月获得表扬7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一百万元,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执382号结案通知书,予以结案。鉴于该犯系职务犯罪的罪犯,应予以从严把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史建荣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苏州监狱

  2023年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