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连文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3-07-01 浏览次数:2006
(2023)苏0324刑更18号
罪犯庞连文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庞连文以高血压、糖尿病、完全性右束支阻滞、心肌缺血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立案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五日内向本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516-80389535,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中央大街29号睢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