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孙婷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nanjing@jsfy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6756
关于对罪犯孙婷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3)苏0113刑更11号
罪犯孙婷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0年11月2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23年8月22日,孙婷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孙婷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孙婷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