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钢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镇江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次数:3231
关于拟对罪犯杨钢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杨钢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23年8月22日,罪犯杨钢以其身患痛风石伴感染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对罪犯杨钢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理向社会公示,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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