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曲丽娜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3)苏0102刑更15号

2023年3月6日,本院作出(2023)苏0102刑初48号刑事判决,以曲丽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现原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曲丽娜以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受理。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