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浩,男,1988年4月3日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泗阳县。罪犯张浩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7月26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张浩以身患重大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