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法院)罪犯付乔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镇江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次数:2385
罪犯付乔,女,1994年4月9日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樟树市。罪犯付乔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3年6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案件生效后,罪犯付乔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经委托鉴定,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11法鉴审字第00018号组织诊断意见书认定罪犯付乔处于晚期妊娠,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要求,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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