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刘佳佳,女,1990年7月3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四川省绵竹市。罪犯刘佳佳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3年7月31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罪犯刘佳佳于2023年7月26日生育一子,现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资料详见附件。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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